呼叫中心許可證是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中關于呼叫中心業務的資質許可證1。它是企業合法開展呼叫中心相關業務的重要憑證。以下是關于呼叫中心許可證的具體介紹:
業務類型:
信息咨詢服務:受企事業等相關單位委托,利用與公用通信網或互聯網連接的呼叫中心系統和數據庫技術,經過信息采集、加工、存儲等建立信息庫,通過公用通信網向用戶提供有關該單位的業務咨詢、信息咨詢和數據查詢等服務。
座席出租服務:包括呼叫中心系統和話務員座席的出租服務。企業可以將自身的呼叫中心業務外包給具有該許可證的服務提供商,以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
號碼分類1:
全網呼叫中心:使用 95 開頭的號碼,可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業務,審批部門是國家工信部。持有全網呼叫中心許可證的企業理論上能在全國開展呼叫中心相關業務,具有更廣泛的業務覆蓋范圍。
地網呼叫中心:使用 96 開頭的號碼,只能在一個省的范圍內開展呼叫中心業務,審批部門是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通信管理局。
重要意義:對于企業來說,擁有呼叫中心許可證不僅能夠合法合規地開展呼叫中心業務,還可以提升企業的信譽度和競爭力。對于行業監管部門來說,該許可證是對呼叫中心業務進行監管的重要依據,有助于維護電信市場的秩序和用戶的合法權益。
有效期與年檢:呼叫中心許可證的有效期通常為 5 年,在有效期內,每年都需要進行年檢1。全網呼叫中心許可證在工信部進行年檢,地網呼叫中心許可證在各省市通信管理局進行年檢
辦理呼叫中心許可證需要準備的材料因申請的是全網呼叫中心許可證還是地網呼叫中心許可證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情況下所需的材料:
基礎材料:
單位介紹信:申請呼叫中心經營許可證的公司開出的介紹信,需加蓋公司公章,說明申請事宜及相關背景等情況。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已成立的公司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公章,用于證明公司的合法經營身份。新設立的公司在申請時可能需先取得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待公司正式注冊成立后再提供營業執照。
法人、股東身份證復印件: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需清晰可辨,并加蓋公章。如果股東為企業,還需提供該企業的營業執照及公司章程。
驗資報告:新公司需提供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證明公司注冊資本符合要求。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注冊資本Zui低限額為 100 萬元人民幣;在全國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注冊資本Zui低限額為 1000 萬元人民幣1。
公司章程:提供公司章程原件及復印件,原件需加蓋工商局檔案查詢章,以證明公司的組織架構、股權結構、經營范圍等符合相關規定。
人員相關材料:
人員情況說明:詳細說明公司的機構設置及其職能,主要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包括人員數量、崗位分布、專業背景、工作經驗等信息1。
shebao繳納證明:公司需為至少 3 名員工繳納近期的shebao,提供shebao機構出具的shebao繳納證明,應加蓋shebao機構紅章,證明員工隊伍的穩定性與合規性。
勞動合同:部分地區可能要求提供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以進一步證明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