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P 許可證的定義24:
ISP 許可證(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License),即互聯網服務提供商許可證,是指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即向廣大用戶綜合提供互聯網接入業務、信息業務和增值業務的電信運營商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必須具備的資格證書。ISP 許可證代表可以經營增值電信業務中的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是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正式運營企業,享受國家法律保護。
ISP 許可證的分類13:
全網 ISP 許可證:持有該許可證的企業可在全國或跨地區范圍內開展互聯網接入業務。申請的機構是工信部。
地網 ISP 許可證:持有該許可證的企業只能在單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開展互聯網接入業務。申請機構是通信管理局。
辦理 ISP 許可證需要具備的條件如下:
主體資格方面12:
依法設立的公司:申請企業必須是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正式登記注冊的公司,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
內資公司屬性:如果申請的是全網 ISP 許可證,要求公司為純內資公司,股東和法人都必須是持有大陸二代身份證的中國大陸人,無外資成分;若申請地網 ISP 許可證,部分地區也有內資的要求,但相對全網證可能會稍微寬松一些。
無違法記錄: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1。
資金要求:
注冊資本達標:辦理地網 ISP 許可證,公司注冊資金不得低于 100 萬元人民幣;申請全網 ISP 許可證,公司注冊資金需達到 1000 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服務能力方面12:
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能力:具備為用戶提供長期、穩定、可靠的互聯網接入服務的信譽和能力,例如擁有良好的客戶服務體系、售后服務保障等。
業務發展計劃及技術方案:有詳細的業務發展計劃,包括市場分析、業務拓展策略等,以及與開展 ISP 業務相適應的技術方案,如網絡架構設計、帶寬資源規劃、技術升級計劃等。
人員要求1:
專業人員配備:擁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包括網絡技術人員、運維人員、客服人員等。部分地區要求技術人員應具備相關的專業資質或從業經驗,且人數上也有一定要求,比如有的地方要求公司至少有 3 名及以上的專業人員。
設施場地方面1:
場地要求:有固定的、符合要求的辦公場所,用于開展日常的運營管理、技術研發、客戶服務等工作。辦公場所應具備相應的辦公設備和環境,能夠滿足企業的正常運營需求。
設施要求:具備開展 ISP 業務所需的必要設施,如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等網絡設備,以及與基礎電信運營商的網絡連接設備等。
安全保障方面2:
安全措施:建立健全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以確保用戶的網絡信息安全。例如,具備網絡安全防護設備和技術,能夠防范網絡攻擊、信息泄露等安全風險。
系統評測通過:部分地區要求相關的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系統、網站備案系統、資源接入管理系統等已通過工信部或相關部門的評測。
其他條件:如果涉及到 ISP 管理辦法中規定需要前置審批的信息服務內容,需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