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 ISP 許可證的條件:
基本要求57:
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有與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人員。
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資金與設施要求:
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相關規定標準,地網 ISP 許可證要求注冊資金在 100 萬或以上,全網 ISP 許可證要求注冊資金在 1000 萬或以上。
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及技術方案。
安全保障要求457:
具備健全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其他要求:
公司主要出資人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涉及到 ISP 管理辦法中規定須要前置審批的信息服務內容的,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的文件457。
辦理 ISP 許可證所需材料:
證件類材料:
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需原件彩色掃描件)。
公司章程(加蓋工商局檔案查詢章的原件彩色掃描件)。
完整詳細的股權結構圖(法人簽字并公司蓋章)及相關證明。若公司一級股東為自然人,需上傳其二代身份證原件彩色掃描件;若為企業法人,需上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彩色掃描件和加蓋工商局檔案查詢章的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掃描件。
主要管理、技術人員身份證。
公司近期為員工所上的shebao證明(應加蓋shebao機構紅章)。
申報表單類材料:
互聯網接入業務發展和實施計劃專用表格。
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技術方案專用表格。
依法經營電信業務承諾書。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公司概況。
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負責經營電信業務機構相關信息表。
辦理 ISP 許可證的流程:
注冊與準備:到 “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 注冊賬號,注冊成功后登錄系統,了解需要提交的材料,并按要求準備好相關材料。
材料提交:上傳所需材料,確保材料的完整、清晰,上傳完之后要仔細復核,然后從系統中提交申請材料。
審核環節:
材料提交成功之后,通信管理部門開始審核。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予受理,有問題的返回企業修改;若材料沒問題則正式受理。
通信管理局會在收到企業的申請之日 60 日內完成審查工作,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批準的頒發《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會書面通知申請人并附說明理由。
ISP 許可證的定義:
ISP 許可證(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License),即互聯網服務提供商許可證,是指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即向廣大用戶綜合提供互聯網接入業務、信息業務和增值業務的電信運營商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必須具備的資格證書。ISP 許可證代表可以經營增值電信業務中的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是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正式運營企業,享受國家法律保護。
ISP 許可證的分類:
全網 ISP 許可證:持有該許可證的企業可在全國或跨地區范圍內開展互聯網接入業務。申請的機構是工信部。
地網 ISP 許可證:持有該許可證的企業只能在單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開展互聯網接入業務。申請機構是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