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分為零售和批發,在北京批發怎么辦理
| 更新時間 2024-12-27 09: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3693635514 聯系手機 13693636754 聯系人 朱經理 立即詢價 |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辦理材料(批發):
1、信息表
a)公司章程掃描件(非調檔);
b)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
c)法定代表人及負責人身份證掃描件;
d)房屋租賃協議、產權證明掃描件及室內平面圖草圖;
2、產權證明如是自然人產權需由產權人簽字,如是法人產權,需加蓋法人公司章。
3、室內平面圖及交通方位圖必須標注方向(上北下南)。
版物經營許可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1、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應在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辦理,提交申請材料并且經其審核后,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批。新聞出版總署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2、法律依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第七條,申請設立出版物總發行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申請從事出版物總發行業務,須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經其審核后,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批。
新聞出版總署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批準的,由新聞出版總署頒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相關手續;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什么是“”?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又可以稱為圖書經營許可證,是指從事報紙、期刊、圖書、電子出版物等批發或者零售業務的企業需要辦理的行政性許可證書。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所涵蓋的業務內容可以分為批發和零售兩種,其辦理對象是:申請設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申請從事出版物零售、出租業務。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批發):
1.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并具有法人資格,
2.工商登記注冊范圍中含有出版物批發業務,
3.有與業務相適應的設備以及固定的經營場所,其面積合計不得少于50平方米,
4.健全的管理制度,符合行業標準的信息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