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股權企業轉個人,是指北京的公司中企業股東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出售或轉讓給個人的行為。以下是詳細的辦理流程:
內部決策程序
股東會決議(適用于有限責任公司)
轉讓股權的企業股東應按照公司章程規定,提議召開股東會。在股東會上,轉讓方股東需要就股權轉讓的事宜進行說明,包括轉讓的原因、轉讓股權的比例、受讓個人的基本情況等。
股東會進行表決,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表決結果需形成書面的股東會決議,決議內容包括同意股權轉讓的股東簽字、轉讓股權的比例、受讓方信息等。
對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如果是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于股東名冊。
北京公司企業轉企業(即公司股權轉讓)主要涉及工商變更和稅務變更等手續,以下是具體的辦理流程:
工商變更1:
《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公司公章。
若法人不能到場,需出具有法人親筆簽字、加蓋本公司公章的授權委托書。
股東會決議,決議應明確股權轉讓的相關事宜,包括轉讓方、受讓方、轉讓股權的比例、價格等。
股權轉讓協議書,要詳細記載股權轉讓的具體內容。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對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東、股權等相關條款進行修改。
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股東是企業的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準備材料:
提交申請:將準備好的材料提交到公司注冊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政務服務中心的工商登記窗口。可以通過現場提交或網上提交的方式進行,具體方式可根據當地的規定選擇36。
審核與受理:工商部門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如果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部門會受理申請,并開具《受理通知書》;如果材料不齊全或存在問題,工商部門會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3。
領取新營業執照:在承諾期限內,申請人可以憑《受理通知書》到發照窗口領取新的《營業執照》3。
稅務變更:
準備材料:一般需要攜帶新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股權轉讓協議及復印件、股東會決議及復印件等(具體要求可能因地區而異)。
填寫申請表:到稅務機關領取或在網上下載《稅務登記變更表》,按照要求填寫相關信息。
提交申請:將填寫好的申請表及相關材料一并提交到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
審核與變更:稅務機關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會在稅務系統中對企業的稅務登記信息進行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