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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部新聞
      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除了要有實地辦公場地還需要畫室內平面圖嗎?
      發布時間: 2024-11-19 15:38 更新時間: 2024-12-27 09:00

      要求
      01  年檢時間:一般安排在3月份  年檢范圍:2023年12月31日前領取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發行單位  

      流程
      02  1、準備材料:按照各地區要求準備材料;  

      2、在線填報:登錄“全國發行單位年度核驗登記系統”進行填報,一般要求5月底前填報完畢;  

      3、審核:各級出版主管部門在6月底前完成審核;  

      4、年檢結果:一般未接收到整改電話的默認通過。

      材料
      03  1、《2024年發行單位年度核驗登記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  

      3、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副本);  4、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網上書店還應提供在其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登載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畫面的截屏復印件;  6、經營場所證明(復印件1份);  

      7、發行單位自查報告。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分為出版物批發許可證、出版物零售許可證兩種。出版物零售許可證只要經營范圍里有出版物經營這項,個體戶或者公司都可以辦理。
      而出版物批發經營許可證則不同,只有公司才可以辦理,個人是不可以辦理的,還有就是出版物批發許可證是不需要實際場所,并且出版物批發經營許可證所能經營的范圍是包含出版物零售的。

      出版物1.webp哪些企業需要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只要是經營有關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等相關業務的總發行、批發、零售、出租以及展銷的活動,就必須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1、總發行:指由唯一供貨商向其他經營者銷售出版物。

      2、批發:指供貨商向其他出版物經營者銷售出版物。

      3、零售:指經營者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出版物。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1、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應在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辦理,提交申請材料并且經其審核后,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批。新聞出版總署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2、法律依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第七條,申請設立出版物總發行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申請從事出版物總發行業務,須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材料,經其審核后,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批。

      新聞出版總署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人。批準的,由新聞出版總署頒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相關手續;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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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方式

      • 電  話:13693635514
      • 聯系人:朱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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